開展脫貧攻堅工作以來,保山市突出關鍵,從嚴管理駐村工作隊員,嚴明駐村工作隊員工作紀律,不斷提高駐村工作隊員履職能力,為提高脫貧攻堅質量打基礎,以壯士斷腕的勇氣全力打贏脫貧攻堅戰。
強化制度建設。嚴格執行《云南省駐村扶貧工作隊員召回辦法(試行)》《關于進一步加強駐村扶貧工作隊員管理的通知》等,制定了《保山市駐村扶貧工作隊管理辦法》《從嚴加強駐村扶貧工作隊員管理“十條要求”》等規定。用嚴格的制度辦事管人,嚴格要求駐村工作隊員吃住在村,嚴格落實簽到制度、外出報備制度等,確保駐村工作隊員以嚴實的作風投身扶貧工作,練就“最能打仗的人”。
加強隊員管理。駐村扶貧工作隊全面實行由市、縣組織部、聯席辦統一管理,工作總隊具體管理,鄉(鎮)抓日常管理,派出單位協助管理,村“兩委”協調配合督促管理的五級聯動管理模式。以強化人員隊伍的管理,確保工作隊員在崗在位在狀態,督促駐村工作隊和隊員明確職責任務、主動擔責,在脫貧攻堅戰役中,錘煉能力和作風,全力以赴助力脫貧攻堅,提高精準扶貧實效。
嚴格落實召回。嚴格執行《云南省駐村扶貧工作隊員召回辦法(試行)》,對不勝任的隊員,堅決召回,督促駐村工作隊員轉變作風、用心履職,警醒遏制幫扶不到位、管理不嚴格、職責不清晰、作風不扎實等表現。2017年,共召回隊員59人,其中,因工作調動、離職、辭職、健康原因召回14人,認為不適合擔任的1人,測評排名未5位的44人,通過教育和組織學習,除工作調動、離職、辭職、健康原因、不適合擔任的15人召回免職撤換外,其余的召回干部均通過“回爐”后重返工作崗位。(倪慧芳)